2021年1月14日,由天禾律所张晓健律师、李刚律师、章钟锦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塑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8次会议审核。
华塑股份是长三角地区大型氯碱化工企业,是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试点企业、“安徽省十大优秀创新企业”“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华塑股份大型盐化工项目是安徽省“861”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振兴皖北经济“一号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成立以来,华塑股份致力于循环经济与资源综合利用,依托自身拥有的优质电石灰岩和原盐资源优势,以及“两淮”地区丰富的煤炭资源,采用先进、高效、清洁的生产工艺,建成了以PVC、烧碱为核心的“矿—煤—电—氯碱化工—‘三废’综合利用”的一体化循环经济体系。
天禾律师受聘担任华塑股份本次主板上市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勤勉的执业态度为华塑股份本次主板上市提供了全面、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