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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律师代理安徽省自然资源厅采矿权纠纷二审案在最高人民法院获胜诉

发布时间:2021-09-14阅读次数: 分享到:

       近日,天禾律师收到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终1639号民事判决书。由本所合伙人蒋敏、朱金宏及朱洁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与北京金诚同达律所高级合伙人周金全、吴永高律师团队合作,共同代理的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与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矿权纠纷二审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获得胜诉。


       该案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与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探矿权出让合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返还采矿权出让价款,并赔偿甘肃盛达部分投资损失。2019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审理过程全程网上直播。鉴于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纠纷案例较为少见,且近几年我国矿业权出让方式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市场化竞争方式出让,该案也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工作具有复杂性和风险性,案涉铁矿水文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开采时矿坑涌水量大、部分占用土地性质需要转用等事由,均系合同签订时各方当事人能够预见的商业风险。因此,二审法院判决撤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皖民初69号一审判决,驳回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终审判决,对于明确矿业权出让中出让方和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厘清矿产资源开发中正常的商业投资风险与情势变更情形的界限,维护矿产资源管理开发正常秩序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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